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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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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区域下属的广英公司、佛山海螺、昌江海螺三家公司拟对煤渣采购进行联合公开招标,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英公司、佛山海螺、昌江海螺煤渣
二、招 标 人:珠海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需求数量或金额:
序号 |
公司名称 |
物资名称 |
需求量(吨) |
质量指标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1 |
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
煤渣(湿) |
4800 |
LOSS≤8%、SO3≤3.5%、水分≤15%、28天活性系数≥60% |
广英码头 |
船运 |
2 |
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煤渣(湿) |
6000 |
船运:佛山海螺码头 汽运:厂内指定堆场 |
||
3 |
海南昌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煤渣(湿) |
3000 |
汽运:厂内指定堆场 |
四、合同周期:2025年5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文化且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前期无不良供货记录。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煤渣(或燃煤炉渣等电厂副产品类炉渣)购销合同和发票扫描件,或本身为煤渣生产加工厂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且合同有效期与招标合同期存在重叠,发票扫描件应不少于2张,发票仅作为合同真伪的辅助证明材料,扫描件应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若合同单价为零元,可不提供发票扫描件。
六、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3月31日 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5年3月31日 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刘先生19878126806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83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