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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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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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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做好内贸水泥包装发运、出口水泥包装及装船劳务工作的有序衔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劳务作业经验、经营能力较好、资质合格、安全管理规范、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设3个包件,3个包件单独评标。

包件1:承担招标人内贸水泥包装业务(含包装、拉包、装车、喷码、水泥库底放料操作、插袋包装袋重称量、包装袋卸车、码堆、领用、破包装袋及纸盒整理交旧、包装栈台、包装搂、包装斗提地坑、水泥库底及发运广场周边卫生保洁、包装卫生间保洁、包装系统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扬州海螺厂区绿化修剪杂草及水沟清理,作业地点杨湾、扬州海螺)。

包件2:承担招标人负责子母袋太空包内贸水泥托盘吨包、捆扎带吨包(1.5吨或2吨)包装、水泥库底放料操作、插袋包装、子母袋套装作业、太空包装内胆、太空包二次称重调整、缝包、叉车短倒入库或上车、行车操作码包或上车、储备仓库码堆(新老包装仓库水泥短倒),包装袋卸车、破包装袋上车破损子母袋翻包、太空包破损回收作业、托盘吨包人工覆膜或人工绑扎作业行车的维护保养、出口水泥现场堆存及雨布覆盖和装车(雨布及托盘防雨工具有甲方提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吊带、吊钩、封包机、封包线、叉车等工具自行配置,并承担包装楼储存仓库、水泥库底卫生保洁业务以及分厂安排的临时清理任务

包件3:承担招标人负责子母袋太空包及内贸水泥托盘吨包、捆扎带吨包(1.5吨或2吨)的行车挂钩装车、短倒运输、挂钩装船装船吊装储存仓库理货、船仓内理货、行车的维护保养、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吊带、吊钩、叉车、挖机等工具自行配置,并承担出口水泥期间2#引桥岗亭、上下船值班岗亭的值守业务以及分厂安排的临时清理任务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1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招标人年内贸包装标的量为35万吨子母袋太空包的标的量为80万吨内贸水泥捆扎带吨包标的量为8万吨,以上均为预估标的量。受市场形势、作业能力等影响,标的量存在一定偏差,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包件若使用新能源设备,需自行安装充电桩,我公司按照实际使用量收取电费,电费单价为1/度。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需根据我公司作业要求,合理组织人员和设备投入,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2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经营单位法定安全生产体系文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架构、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安全投入计划、近三年的安全生产情况。

3.3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派遣、装卸劳务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4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劳务保供的经验和较强的劳务作业能力,根据所投包件需提供对应的能证明其至少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劳务经验的证明材料。

3.5劳务作业人员年满18周岁,且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所有劳务人员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进厂劳务人员需提供年度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收缩压超过140、舒张压超过90并被确诊为高血压病或患有心脏病等影响作业安全的人不得办理进厂手续。

3.6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未有不良信用记录,在我公司无不良行为,在海螺未被列入黑名单,否则不得购买标书参与投标。

3.7有关联关系或同一股东参加的多个公司仅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包件1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与劳务经营许可证原件,经资质预审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2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号:32001768736050358446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港支行营业部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杨湾海螺办公楼二楼财务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8月410时前,开标时间为 2024年8月410:00;递交地点:杨湾海螺财务处。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包件1为3万元、包件2为10万元、包件3为15万元;同时投三个包件的保证金累加计算。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每个包件的保证金分别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拒收。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具体银行信息同上。

7、劳务现场勘察

7.1为准确了解劳务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在勘查记录表签字确认,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7.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记录,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杨湾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址: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泰高路2号/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人:居灿芳              联系电话:13775688150

监督电话:0523-86985006             传   真:0523-869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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