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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区域原状煤矸石联合公开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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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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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区域下属江门海螺、佛山海螺、茂名大地、清新水泥四家公司拟对原状煤矸石采购开展联合公开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注:月需求量为暂定量,具体以需求公司实际采购函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矿点购销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具备合规供应原状煤矸石资源所属的证明材料,明确货源所在地;
    (3)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文化且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前期无不良供货记录;
    (4)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2)投标申请单位需提供具备原状煤矸石供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经销证明等),明确货源所在地。
     四、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不确定因素及查超治超、环保检查等政府干预行为,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中标价为合同期内供货价格。
    五、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标书费50元整,投标保证金分标段收取(江门海螺标段3万元,佛山海螺标段3万元、茂名大地标段0.5万元、清新公司标段1万元,若投两个以上标段则投标保证金累加计算),资格审核通过后,投标公司及时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统一缴纳至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账户),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标书售后不退、标书费恕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额2%收取(以万为单位,进位取整),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无息退回。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时间
  (1)登陆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报名投标。
  (2)平台招标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4日08:00-5月31日8:00;首次公示期满后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二次公示顺延至6月7日8:00,其它时间同步顺延;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31日8:00-6月1日8:00;
  (4)购买标书时间:2023年6月1日8:30-6月8日18:00;
  (5)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0:00。
    七、开标事项
    开标时间为6月21日10:00,开标地点为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公司账号:44-381401040003450             
        开 户 行:农行江门古井支行
    (3)联系人及方式:钟女士17728885108    郑先生13929002740
    (4)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区域联系人:杨圣强,联系方式:0763-2598782;供应部张向华,联系电话0553-259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