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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河公司关于矿山高镁石灰石招标公示

作者:窦恩奇

发布时间: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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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人(金陵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解决公司矿山高镁石灰石(以下简称“块石”)压矿问题,现就外销矿山块石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作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竞标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1.本次招标总量 20 万吨。
    2.合作期限: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生效时间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本次招标标的量为20万吨,合作终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合作终止前一个月,公司再次组织开展块石销售招标。
    二、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中标单位自行安排车辆到位于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金陵河公司矿山。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无失信记录。
    2.投标人须自行组织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购置(或租赁)手续合法、齐备,须提前向金陵河公司提供设备清单报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本次投标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调整。
    六、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22年1月2日-2022年1月8日;
    2.标书发售期:2022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1日17:30时前将标书款200元电汇至指定公司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账    号:26-37000104001379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市经二路支行
    3.标书费200元不予退还。发售地点: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处。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7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即2022年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包件名,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公司名称: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账   号:26-37000104001379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市经二路支行
    八、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现场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于1月12日上午10点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九、招标人信息
    1.招 标 人: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安台村
    2.招标联系方式:丁宗君(18091691199)窦恩奇(13399270516)
    3.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0553-2598785/775 。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