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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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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落实废旧物资的出售,昆明海螺拟对废旧物资招标出售,现将招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昆明海螺生产维修产生废旧物资一批。
2.出售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废旧金属 |
边角料 |
吨 |
80 |
|
2 |
废渣铁 |
|
吨 |
180 |
|
3 |
废输送带 |
|
吨 |
20 |
|
4 |
废轮胎 |
23.5-25-16 |
条 |
12 |
|
5 |
废轮胎 |
12.00R20 |
条 |
55 |
|
6 |
废轮胎 |
11.00R20 |
条 |
11 |
|
7 |
废轮胎 |
195/70R15 |
条 |
4 |
|
8 |
废轮胎 |
215/75R15 |
条 |
2 |
|
9 |
废轮胎 |
265/65R17 |
条 |
4 |
|
10 |
废电缆 |
|
吨 |
5 |
|
注:废旧金属、废渣铁、废输送带和废电缆以卖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废轮胎数量以现场点数为准。
3.装货地点: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本次出售废旧物资,卖方不对材质做任何质量保证,请投标单位以现场看样取样作为报价依据。投标单价为含税出厂价格,报价单需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生效。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具备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废旧金属、废旧物品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凡有良好社会信誉,认同海螺企业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报名需提供最新企业营业执照,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到公司对拟出售废旧物资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并形成书面记录,所有出售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及投标需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2.所有出售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所售废旧物资的装卸运输均由中标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五、招标时间安排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7日9:00至2020年11月14日9:00。
资格审查及标书发放时间:2020年11月14日9:00至2020月11月19日9:00。
标书收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人需在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前以投标人名义向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上述费用,取消投标资格。招标结束后,根据招标结果,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石林县支行
银行帐号:2502 0195 1920 0179 418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北小村
联系人及电话:户康杰15911720670
张丽波15288350112
八、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监督电话:18555307788(胡 洋)
2020年11月5日